第三十二章 洛杉矶探险小分队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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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个非常特殊的日子,于我而言,这是最近几个月里唯一一次值得纪念的时刻。
自从那个没有长角的魔鬼来到球队后,我已经很久没有放松过自己了,长路漫漫,唯铁作伴的滋味相当不好受,但为了变得更强,为了在篮球场上更出色的表现自己,我终究还是低下了那颗骄傲的头颅,成为了魔鬼身旁的同行者。
我仰望着头顶的阳光,有多久没有这样安安静静地看过天空了?
头一次发现加利福尼亚州的景色如此美丽,如果可以,我愿意一直沉浸在这美妙的时刻中。
然而,一道如同梦魇般的声音,打破了我此刻的宁静。
“瞅什么呢?天上有猪在飞?”
没错,说这句话的正是我的“好兄弟”林沐,那个带着我在撸铁道路上越走越远的恶魔。
“我TM都快等了一个小时了,你问我在瞅啥?”威少很气愤,如果不是理智压抑住了他那不太灵光的脑袋,今天高低要让对面见点红色的东西。
“别生气,好东西不得多等一会儿?今天我会让你俩知道,什么叫做真正的快乐!”林沐自然地将胳膊搭在威少的肩膀上,顺势又将大手放在了那圆圆的脑袋上,略微盘了几下,别说,还真的叫人有些上瘾。
就好像那些五六十岁的大爷喜欢轱辘核桃一般,怪不得邓肯没事干就撸吉诺比利的脑袋,这种体验,别有一番滋味。
“我俩?除了我,还有谁?”
“乐福啊,他可是今天的东道主,我俩的快乐,还得指着他来买单!”
众所周知,想要得到快乐,必要要付出一定的代价。
喜欢读书的人,沉浸在图书馆中,代价便是他那不值钱的个人时间。
喜欢打篮球的人,在球场上大杀四方,代价便是无人可知的辛苦训练。
喜欢按摩洗脚的人,享受着技师们贴心的个人服务,代价便是你囊中为数不多的钞票。
林沐今天的目标,便是洛杉矶附近一家著名的洗脚房,听说那里的技师一个个貌美如花,手法极佳,广受男性同胞的好评。
当然,这种好事儿不能够一个人享受,快乐要一起分享,这是林沐18年间深受社会主义教育而获得的认知。
因此,他叫上了威斯布鲁克,又喊上了凯文-乐福,决定三个人一同前往。
在林沐到来后的五分钟,乐福穿着一身花背心,开着一辆小汽车停在了两人的面前。
就家庭背景以及经济情况而言,乐福无异于球队中NO.1的存在。
身世显赫的豪门世家,这可不是一句玩笑话!
相较于沾染毒品被指控入狱,目睹好友被枪杀后决定洗心革面的老威斯布鲁克,凯文-乐福的父亲斯坦-乐福,可是远古时期的球员之一,在1971年NBA选秀中于第1轮第9位被巴尔的摩子弹队(现华盛顿奇才队)选中,职业生涯曾效力于巴尔的摩子弹队、洛杉矶湖人队以及圣安东尼奥马刺队。
乐福也算是子承父业,且在联盟中获得了比父亲更出色的成就。
当然,如果仅是这样,乐福的家庭背景算不上有多显赫,然而因为在国内名气、传播度等种种原因,有件事情几乎都没有人扒过,就是斯坦的哥哥、乐福的伯伯:麦克·乐福。
他是上世纪60年代成立的美国摇滚乐队“TheBeachBoys”的成员,并担任主要创作人和主唱之一(这同时是个和声乐队,个个会唱)。乐福和叔叔麦克的关系很不错,且据说乐福小时候,曾被带到演唱会台上表演过,“TheBeachBoys”算是半个家庭乐队,他们的核心阵容,主要是由几个有血缘关系,并关系密切的人组成的。
麦克·乐福的表兄弟布莱恩·威尔逊、卡尔·威尔逊和丹尼斯·威尔逊皆是乐队核心成员。
而其中,布莱恩·威尔逊身为乐队队长和主心骨,他在现代乐坛的地位,不开玩笑的说,跟保罗·麦卡特尼和约翰·列侬相差无几,“TheBeachBoys”,或者说是“沙滩男孩”,他们在现代音乐史的影响力和地位,不逊色于披头士、猫王、辛纳屈这些人多少,可以说是美国文化的一个代表,确确实实也有不少人认为他们是美国史上最伟大的乐队。
最具知名度,最具文化背景,在如同NBA这样的联盟中,乐福一家绝对算得上家境显赫。
当然,林沐与乐福接触并不是因为他家有多么的知名,纯粹是因为男人间的友谊。
很快,三人便来到了目的地,看着门口闪烁着的灯光,威少有些心虚的问道:“这种地方真的有快乐?你不会是骗我的吧?”
毫无疑问,威少从没有来过这样的地方,就连乐福,面色也是有些不自然。
美国的洗脚文化如此低迷?
德罗赞、水花兄弟,再加上威少与乐福,好像都没有经历过类似的事情。
兴许是年龄的缘故,林沐前世接触这种快乐也是在上完大学以后,挣了些钱,才有底气踏进这样的场所。
“放轻松,相信我,从此以后,你们会迷上这种快乐,就像训练一样。”
呸!
你要这么说我就不去了,像训练一样?听听,这像人说的话吗?
威少本想转身离开,但转念一想,来都来了,还是进去看一看吧,毕竟自己没有驾驶证,也没有小汽车。
“老板!三个人,比较受力,安排三个漂亮点,手法不错的技师。”
“水?白开水就行。”
“水果?你俩要吃吗?”
“不吃?算了老板,水果就不要了,技师安排的好一些,明白不?”林沐露出了一副只有男人间才会明白的表情,老板说了句OK,便让小弟将林沐三人领到了一处房间内。
“林沐,你经常来这种地方?”
“何出此言?”
“感觉你,很熟练的样子...”
“嗯...”
“德罗赞你们认识吗?就是第一场跟我们对决,南加州新来的那个大一新生。”
“他?那个试图嘴臭我的小子?”
“不错!就是他!”说完,林沐便露出了一副陷入回忆中的表情。
“别看他长得很老实,这种地方就是他带我来的,当初我可是极力反抗。”
“但他的描述实在是太吸引人了,我没能经受住诱惑,所以...”
原来如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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