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七章 一家食肆 (第2/2页)
主家一听她当真要租,立即来了神,说起话都将腰板努力地往上挺了挺:“我这铺子绝对是顶顶好的,你要租下也可以。”
说着他竖起了三根手指:“三年,我这铺子一旦出租就必须租满三年,三年的租金一次付清并且还得支付给我十两银子的押金。总共是八十五两银子,二位觉着如何?要是决定要租我们就这签订租赁文书。”
好家伙了,这哪是狮子大开口啊,这分明就是要吃人。
李婶拉着姜妤就要往外走,她活了这半辈子就还真没遇见过这样不讲规矩的生意人。这铺子不租也罢,反正还有其余空着的铺子。
姜妤轻轻抽回了手,示意李婶不用担心,她清了清嗓,不紧不慢地开口:“主家可知本朝的律法?”
“我管它什么律法不律法的,我做的是出租生意,我定价多少自然就是多少!”男子摸了摸他的八字胡,微微眯起眼,他确实没听说过什么律法,这姑娘伶牙俐齿的,八成是诓他的,他才不上这个当。
其实这大禄朝的律法,姜妤原本也是不知道的,但是原作者经常在小说里提起,这一来二去的便记下了。
“自打开国皇帝建立大禄朝以来,便尤其注重民生,大禄的律法是更是清清楚楚地写着做生意要明码标价,物价的涨降要根据行情来定夺,任何人不得坐地起价,大到房屋田地小到物件布匹,所有的物价都是由衙门记录在案的。”
主家的脸色逐渐变白,刚才的威风神气也消失不见了。
“主家若是不相信我说的话,咱们大可以去衙门询问。到时候一旦查明主家往外出租铺子漫天要价的事情,我相信衙门里的大人一定不会坐视不理。”说着,姜妤拉起李婶就要往外走。
主家眼下哪还里有心思想着多赚银子的事,姜妤刚刚的那番话把他说得一愣一愣的。若她说的全都是真话,她要是将这事闹到了衙门……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啊。
脑袋上的汗珠啪啪地直往地下掉,他只觉眼前一黑,幸亏一把抓住了身旁的桌子才避免他跌倒在地。
他缓了一缓,赶紧开口将人给叫了回来,这下他可不管什么银子不银子的,只盼着那两人千万别把这事给闹到衙门里去。
“价钱好说,好说。”主家拿袖子擦擦汗,一改之前说话的语气。
最终姜妤还是以市面上二十两银子的价格跟主家签订了租赁文书,一手交钱一手交铺子。文书一式两份,一份主家拿走,另一份则是留在姜妤手里。
主家拿着满满一钱袋的银子,摇了摇头叹着气离开了,他真没想到今天竟然败在了一个姑娘的手里。
姜妤将租赁文书叠好放进口袋里,出门去给她的食肆做块招牌,并给店铺取名为“一家食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