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四章 杨松的高光时刻 (第2/2页)
第四条:平妻、妾室在特殊情况下,可向官府陈述原因并取得同意后,享有与正妻一样与丈夫和离的权利。
这几条是经过魏延改动的,前两条魏延不是依据的经验,而是杨松调查数据的基础上制定的,毕竟他还要说服朝中大臣,而相较于空口无凭,实实在在的数据更能说服人。
杨松走访基层时发现,女子越早生育不仅是婴儿夭折率很高,连妇女本身的死亡率也很高,尤其在十二到十四之间,就算当时平安无事,过不了几年也会因体弱多病而亡。
这一点杨松深有感触,在他少不更事时曾和家中一侍女行男女之事,之后侍女怀孕杨松将其纳为妾室,可最后还是因难产而死,这一点让杨松记忆犹新啊。
于是在杨松心怀愧疚下,借鉴周礼将前两条律法条编撰完成,而后经过魏延略微改动,就被固定在《妇女法》中。(主要是二十岁以后如何收取口赋)
第三条,是杨松为打消胡女和汉人通婚而设立的,毕竟很少有男子会娶胡女为妻,一般都会作为妾室,而妾室说白了就是户主的私有物得不到任何保护,府衙根本干涉不了。
这一点,无疑会对向往大汉繁荣的胡女造成重大打击,也会降低胡女嫁给汉人的意愿,毕竟去哪都是当奴隶,为何不在自己熟悉的部族呢。
至于最后一条,则是前一条的补充,反正妾室的地位都被提升上去了,让平妻、妾室享有和正妻一样的和离权这很合理吧。
当然了,《妇女法》就像《蜀律》一样,作为一个先行版其中有很多制度与实际并不相符,但这也是正常的,所以它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来沉淀,不过相信有一天它终究会成为保护妇女权益的利器。
在颁布《妇女法》的时候,魏延也做好迎接冲击的准备,毕竟男尊女卑的概念已持续上千年,在很多人心中已经根深蒂固,不过只要能释放劳动力,解开制约在人口增长上的枷锁,一切都是值得的。
同时,和《妇女法》一起送往成都的,还有魏延表杨松为凉州别驾、汉中太守的奏折。
除了杨松制定出《妇女法》以外,他在治理汉中期间也表现十分出色:
一来,能妥善处置民族关系;
二来,为洋县铁矿的开采提供大量的人力、物力的支持,让汉军在不影响民生的情况下,能在开战前拥有足额的铁甲、武器等。
三来,在棉花种植、生产、培育上,杨松做得都非常出色,虽然这些和他没直接关系,但也不可缺少杨松的支持和统筹调度。
也正因如此,魏延打算将杨松作为重点培养对象,历练历练看能不能经略一方,苦寒的凉州迫切需要一位有能力的州牧,来带领他们开辟新的时代。
《妇女法》的颁布,让汉中女子皆高呼魏延仁德,杨松仁德,甚至在某些地方,喊出了张琪瑛真乃奇女子,因为她们认为魏延是受到她的影响,没办法,谁叫魏延的明面上夫人就两个呢,而且还是主仆俩,这很难不让人联想。
不过相较于女子的拥护,男子们就有点别扭,想反驳却又无从说起,因为告示上说的很清楚,提高女子婚育年龄是为保护她们,避免因过早生育而亡,这还能让他们能说什么呢,毕竟汉朝以孝治国,谁家里还没有母亲呢。
至于最后两条,普通百姓直接忽略了,他们要是有能力娶两个媳妇,捧在手心呵护还来不及,又怎会无端羞辱呢。
而一些百姓在《妇女法》中也品出了味道,女子在二十岁前府衙不会收取口赋,这就意味着在只要生下女子,在二十岁之前家里会多出一个不交税的劳动力,这无疑会大大提高妇女的地位,减少溺死女婴的事情发生。
再加上经过改良的曲辕犁,进一步降低了成本、重量,这就意味着妇女能参与到劳动中来,也能通过劳动产生价值。
通过劳动产生价值,这才是改变妇女地位最重要举措,毕竟空口白话再多也填不饱肚子,但通过劳动产生价值才是实实在在的。
至于受到影响士族子弟,他们的反应倒也没多大,魏延的奇思妙想他们早就习惯了,而且此法对他们的影响不大。
此时季汉蒸蒸日上,一副要中兴大汉的模样,这让有追求的士子都将目光放在提升自我,而后进入成都的学府,未来跻身三公九卿之列,光宗耀祖,壮大家族。
所以,现在很少有人把目光放在享乐上,就算有也是少部分,而这部分人多数都被士族放弃,若他们触犯《蜀律》、《妇女法》,不用各地监察使动手,他们会亲自把他送进大牢的。
若真这样的话,恐怕对《妇女法》反对声最强烈的是尚在敌占区的中原士族们,毕竟中原士族极尽奢华,连“五石散”这种鬼东西都能搞出来,可见他们对于享乐有多执着。
不过魏延倒是挺好奇的,到时候是中原士族所谓的风骨硬,还是汉军的刀兵硬,这是个值得思考的问题。
不管《妇女法》会造成哪种影响,魏延认为在多种举措的保驾护航下,可以预见在未来几年季汉将迎来人口爆炸式增长,不出二十年将全面碾压曹魏、孙吴。
当然,前提是二十年后曹魏和孙吴还在。
……
就在天下人对《妇女法》评头论足时,在前段时间以共商孙刘联盟进退为由,而出使的东吴使者诸葛瑾也来到成都。
在抵达成都后,诸葛瑾并没有立刻拜访刘备,而是在成都的大街小巷、田间地头穿梭游荡,他敏锐的发现,不管是百姓还是士人,女人或者是男人,魏延二字出现的频率远远超过了刘备,很明显魏延的威望早已盖过刘备。
也正是这一点,让诸葛瑾更加有信心施展离间计,离间刘备和魏延的关系,至于最近盛传的《妇女法》也被诸葛瑾刻意解读后,雇人在城内散播,而且这个议题很有意思:
君王的妃嫔也算妾室,若她们同君王提出和离,君王是该依照律法同意和离呢,还是依照君王的意愿呢?。
此议题一经传出,就在成都引起很大的风波,甚至在印务总署的邸报上都刊登过不同的看法,很明显背后是有人在推动,而有能力影响印务总署的,整个天下只有四个人刘备、魏延、法正、诸葛亮。
而关于这个议题,只要有点学问的都清楚:
君王,代指汉中王刘备;
律法,代指目前的法家领袖魏延;
是否同意和离,代指以法治国君权至上的冲突;
可是诸葛瑾好像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,就是君王的妃嫔基本都是同君王有过肌肤之亲的,有一定几率诞下皇子、公主的存在,哪个女人脑袋缺根筋会提出和离。
而且能入选为妃的,要么王公贵族,名臣大将之女,这些女子都是识大体、顾大局之人又怎会提出和离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