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七十四章 杨松的高光时刻 (第1/2页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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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5章 杨松的高光时刻
时间过得飞快,自魏延在南郑同夏侯惇、张辽等人会面后又过去了一个多月,而随着魏延用大义裹挟曹操、孙权罢兵,天下局势也趋于稳定,但各自的动作依旧频繁。
首先是曹魏集团,曹操果真如魏延所料,放弃南阳领兵两万余向陇西靠拢,大有同季汉在陇西一决雌雄的态势。
同时,驻扎在榆中的曹休也有所异动,领兵两万进驻大夏以北断绝通了往金城郡的所有道路,这意味着纵横河西走廊马超的退路被断绝,不过幸运的是,还有一些小道可以输送粮秣,不至于让马超饿死在荒凉的凉州。
当曹操领军赶到榆中后,陇西地区曹军总兵力也达到开战以来的顶峰,总计十二万兵马:
曹休、曹真、郭淮、臧霸四人共领五万兵马,完成对大夏的半包围;曹洪、钟繇分领万余兵马在狄道、襄武驻守;夏侯渊、曹操各领两万余兵马在安故、榆中驻守,这构成了气势骇人的十二万大军。
同时,曹操还在各州郡抽取兵马向西线集结,并在内部大肆征发民夫为大军装运物资,在这一刻曹魏集团的战争潜力被完全释放,真是人多力量大啊。
与之对应的汉军,在陇西地区总兵力才五万余,再加上此次曹军由曹操亲自统御,这让陇西局势发生逆转。让原本被马超说动的羌胡部落直接变成乖宝宝,默默注视着即将发生的大战。
当然,陇西地区的兵马也是曹魏在西线最后的家底,倘若一战尽没,汉军则可长驱直入顺势拿下关中、长安、潼关、函谷关等地,而缺兵少将的曹魏定不能挡。
所以,魏延在佩服曹操勇气的同时,也对马超,对羌人在心里说声抱歉:
一切为了大汉。
曹操在抵达榆中后,得知马超仍在张掖郡以北活动,驻守大夏的汉将张南在面对曹休特意留下的生路置若罔闻,于是命令曹休合围大夏歼灭这股冥顽不化的汉军,彻底解决狄道侧翼之忧。
不过传令兵还没走出大营,就被曹操派人给叫了回来,因为在这个时候,被魏延放走的夏侯充,走陈仓道、过渭水、骑快马,终于抵达了榆中行营,同时带来了魏延亲笔信。
魏延的信让曹操倍感头疼,他自诩为汉相,一直对天下人宣扬的理念就是为陛下扫不臣,所以在面对魏延的大义之言时,他才会显得如此踌躇,在进兵与罢兵之间难以下定决心。
最后,经过程昱、陈群、司马懿等文武晓之以理,动之以情的劝说,曹操最终叫停了即将发起的大夏之战。
原因很简单,尽管曹操、刘备先后称王,但都遵循一个大汉的原则,别看魏延现在左一个季汉,右一个季汉叫的起劲,但他从没说过季汉能代表大汉,不然季汉赖以维持的民心、道德将会崩溃。
因此,当魏延摆明态度为支持曹操抗击异族,宁愿放弃所取得的所有优势,这一点无不让天下百姓交口称赞,因为在他们眼里,先后取得陇西、武关道大捷的季汉是曹魏所不能抵挡的。
这样一来,若曹操固执己见的发起大战,对主动退让的仁义之师穷追猛打,在人云亦云下,曹操苦心维系了几十年的大汉正统会直接崩溃,士人、百姓离心离德,导致中原更加动荡。
被魏延恶心透顶的曹操只能让曹军继续加强训练,待扫灭北方异族后再来同汉军决战,同时曹操也领教了魏延的无耻程度,用裹挟民意来拖延时间,无耻!。
当然,被迫休战的曹操也没闲着,他先是将曹真、臧霸调回,然后命曹真领兵两万,在西凉诸郡清扫投降的羌胡部落,最后让臧霸在通往金城郡的通道上修建营寨、关隘,以此来断绝马超的补给。
他们打汉军不行,但打羌胡总可以吧。
……
曹操此举正中魏延下怀,曹真击破诸羌部族,导致大量的羌族青壮身死,而在苦寒的西凉仅凭老弱妇孺难以生存,因此,她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地——汉中。
你说这不巧了么,魏延刚刚在汉中鼓励通婚,正是需要她们的时候,这样一来,不但解决了羌胡妇孺生存的问题,也加快了羌人汉化的速度。
毕竟胡女和汉人生的孩子,可都是地地道道的汉人啊,和羌人有半毛钱的关系。
而且因为汉中鼓励通婚,让许多荆、益二地的男子来到这里物色合适的妻妾,异域风情哪个男人不想试试啊。
不过随着通婚范围扩大,各形各色的人也冒了出来,一些不良事件也在各地频发,让本就弱势的胡女常常受到侵害,而且也没有效的律法可依,这无疑让许多胡女对汉人抱有顾虑,嫁给汉人的意愿急剧降低。
这一幕,汉中太守杨松是看在眼里,急在心里,他知道魏延对汉胡通婚十分重视,也是季汉解决胡人汉化的国策,对人口增长、边境稳定等都具有正向的推动作用。
鉴于此,汉中郡太守、汉中最大士族族长杨松,在魏延的影响下放下高贵士人的身段,带领官吏们深入基层走访通婚的汉人家庭,了解胡女受到的不公待遇,向她们了解生活中的困难,以及对未来生活的期许。
同时,杨松也在调查汉中的生育率,虽然鼓励通婚是魏延今年才推行的,但在汉中两族通婚的情况屡见不鲜,有很多样本可以采集。
就这样,在汉中太守杨松的主持下,大汉第一部有关妇女基本权益的保护法在没有魏延的提点下诞生了,虽然它的内容极其简略,整篇下来才十余条目,但这足以开辟历史。
而作为开创者的杨松,或许他的出发点是为了自己,为了魏延所承诺的凉州别驾之位,但他能打破常规,打破礼教的束缚,为无人问津的妇女立法,这一点他已经走在所有人的前面,包括魏延这个现代人。
建安二十三年,九月
大汉第一部由汉中太守杨松编撰的《妇女基本权益保护法》,摆在了魏延的案前。
魏延先翻看了《妇女法》,然后稍加改动就签下自己的大名,并让人快马送往成都,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在全国推行。
在《妇女法》中,有几条规定十分醒目,也是极易引起争议的:
第一条:废除汉惠帝时期制定的女子十五岁未嫁娶,增加口赋的律法。
并重新规定女子在二十岁之前不管是否嫁娶,府衙都不许以任何借口加收口赋。
若超过二十岁尚未嫁娶,从二十岁开始每年加收口赋,并以二百钱为基础几何倍增。(4、8、16)
第二条:禁止尚未及笄的女子成婚、生育。
严厉查处未及笄女子怀孕,始作俑者发配南中、汉中,女子诞子后将处以劳役三年的刑法,腹中子将由国家统一供养,三年后可自行决定是否抚养。
第三条:妾室不再是户主的私有物品,不得肆意凌辱、买卖、赠送、杀害等,她们将拥有同平妻一样的地位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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